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收悉。 1、您反映路段我大队在前期实地勘查中,在保障能停能行前提下,已施划单边停车位,同时逐步在文昌路单侧、解放路双侧、诗城路双侧施划了停车泊位用于解决周边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因此我大队对你的违法行为予以贴单告知,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果你对我们的工作有异议,可前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咨询。 感谢你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与监督。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三心二意 发表于 2021-1-31 10:20 太气人了,挣过年钱也不是这样给老百姓雪上加霜的,说好的为人民服务呢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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