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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20日正式入职市工业园区铁东路一公司,六月二十九日早上班右手无名指受伤失去半个指节,当时由代理组长带我一起去市二人民医院就医,检查结果需手术治疗,当时费用都是要我自己承担【与我同路的同事上报公司,公司告知先自己用医保卡以后公司报销医疗费用】结果是从受伤到疗养期间公司没有任何电话问过一句,我打电话问了带班负责人有没有买保险,负责人回答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买保险,后来自己就走了司法程序向市人社局提交了劳动关系相关材料,做劳动关系认定。
人社局定在9.25日开庭,在9月25日开庭后公司代理人要求和谈,【之前出事之后,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及法务部了解了该事件的相关事宜,工伤赔偿在12个左右,】所以我提出让步做出了赔偿8个,因为我也知道司法程序之路相当烦琐,既然和谈不如就少赔点尽快解决,结果公司代表提出公司之前案例赔偿了6个多点,我没有同意,就一直僵持到这两天我代理人跟我说,公司代表又说啥五个,感觉人社局明里暗里的好像我这还不能确定算工伤,我就想问问大家,有这么欺负人的吗?难道底层农民工就该让你们欺负吗?我所提交的所有证据都足矣证明该事件符合国家劳动法工伤法律法规,你们真当我啥也不懂啥都是你们说了算吗?劳动法是国家规定的不是啥局啥公司规定的你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今天我就把话放这里了,这件事如果相关部门不能公平公正处理,我拿不到相应的赔偿,我会跟你们死磕到底,江油处理不了就去绵阳,就是时间长点久点嘛
当然我也相信我大江油的相关部门会依法,公平公正的办理,会为农民工主持公道不会让市民寒心, 后续事件我会持续跟进进展,等有了新的进展,我会如实在此公布处理结果,
谢谢大家
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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