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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推理小说〗陈丹瑶系列之一 《双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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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7:3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本帖最后由 闲云居士 于 2009-12-12 18:09 编辑

谨以此文纪念我的从警岁月。
                                             
                                   —闲云居士



    一月九日早上八点,陈丹瑶准时走进市公安局大厅,习惯性的在那面大落地镜前停住脚步。镜子里映出一个娇俏的女警:高挑的身材被合体的警服映衬得更苗条,白晰的脸庞上五官小巧精致,只有微翘的小鼻头显出些许倔强。丹瑶习惯性的用手指按了按鼻头,心里掠过当记者的男友调侃她的话:“那翘鼻头再按也按不下去哟!完全是你死硬脾气的外在标志。”
   丹瑶冲镜子里的自已吐了吐舌头,身后传来队长老周那熟悉的沙哑声音:“当刑警都三年多了,你怎么还长不大?”
   丹瑶转身冲老周做了个鬼脸。
  “一会到我办公室来,有案子。”周队对着镜子正正警帽,叼着香烟的嘴对丹瑶发出这句含混不清的话。
   
   
                    *    *    *    *    *    *    *    *    *    *    *    *    *    *  

   
     丹瑶走进周队办公室时,周队己换好便装正往门外走。
   “先上车,案情在路上说。”周队边拉夹克衫的拉链边大步往楼下走。
    小胡己将一辆“野马”开到楼下,副驾驶位上坐着万法医。
   “今天早上六点钟接到蜀光特钢厂派出所马所长的电话。”周队边从烟盒里叼出一支香烟边说,汽车驶出市局大门时在减速钢板上剧烈的一颠,周队嘴里没叼稳的香烟掉在丹瑶的鞋上。
   “你小子开车几年了咋还这样毛楞楞的?”周队用手轻轻拍了一下小胡的头。
   “莫乱摸!男子头、女子腰摸不得哟!”小胡缩了一下脖子,车丝毫没减速就拐上了明珠大道。
   “蜀光特钢厂热轧車间女天车工王红丽于今天早上五点二十分到派出所投案,说自己用榔头把丈夫沈天元打死了。”周队接过丹瑶拣起来的香烟,边掏打火机边说:“陈立明七点钟已带着小甘、小袁去了案发现场,我一直等着方法医从家里赶来,略微耽搁了一会。”
    方法医的爱人在离市区二十五公里的江安镇医院工作,家也就安在了江安镇,来回市局颇费时间。  
   “马所长在电话中谈到这个王红丽现年28岁,三年前跟沈天元结婚。沈天元是蜀光厂炼钢工。两人婚后感情一直不太好,主要是沈天元这个人脾气太暴躁,动不动就打老婆。王红丽几次提出离婚,沈天元都不同意,这事全厂都知道。老马说他带着值班民警到现场时,人已经死了,尸体颈上还套一条棉线绳……”
   
    丹瑶耳朵听着周队的话,眼睛看着车窗外的景色——正是隆冬季节,不远处浅丘上郁郁葱葱的柏树枝冠,被覆上了一层白皑皑的积雪;田野中星星点点散布的农舍里升起袅袅炊烟,在房前屋后的竹林、柑桔树上萦绕成白纱般的雾幔——丹瑶的脑海中却浮现出一个见惯不惊的杀人现场……。
  
    车子沿着一条七弯八拐的水泥路,开进一个宽敞的水泥院子里——这就是蜀光特钢厂派出所。


            ※※※※※※※※※※※※※※※※※※

   
    在派出所的询问室里,丹瑶见到了坐在椅子上的王红丽。这是一个瘦小的女子,穿一件沾满了血迹的粉红色羽绒服,衬得她的脸色更苍白,一对大而无神的眼晴下有一圈青黑的眼晕。见几个人进来,王红丽抬头瞟了一眼,正好与丹瑶打量她的目光对上。丹瑶一愣:“这杀人凶手的眼神咋这么沉静?”
   
     小甘询问王红丽的话打断了丹瑶的思绪。
   “你为啥几次要离婚?”
   “沈天元心眼太小,只要我和别的男人说过话,他知道了就会打我。”王红丽的声音低沉平静,但丹瑶发现她眼睛里浮起了一层水雾。
   “你们结婚三年了,有孩子吗?”
   王红丽眼中的水雾凝成了两颗晶莹的泪粒,砸落在羽绒服上迅速洇成两团暗红的水印。她哽咽着低声回答:“没有……。”

   “你是为啥要杀死沈天元?”坐在询问桌后的周队把话直接切入了主题。
   “结婚三年多了,没过上一天清静日子。”王红丽抬起上了铐的双手,用手背抹去眼角上的泪。“他不干家务,他爱骂人,这些我都可以忍受,但他动不动就把我往死里打我受不了。我跟男同事说点工作上的事,他知道了也要打我,好几次都在公众场合。我几次要离婚,他都不干。”
   “半年前王红丽以被沈天元毒打为由,在法庭起诉离婚,后来不知为啥又撤诉了。这是当时医院的伤情检验报告。”坐在旁边的马所长小声说,递给丹瑶一张纸。丹瑶点点头接过来,检验书上写道:“外查:左眼角青紫肿胀渗血,颈部有扼痕,胸、腹部软组织挫伤。经X光透视检查,左第二肋骨骨折,大肠壁有轻微破裂。”报告时间是去年七月九日。
    周队继续询问:“你杀沈天元是临时起意还是蓄谋已久?”
   “我这样活着生不如死,杀了他省得再祸害更多人。”王红丽脸上泛起病态的红晕,声音尖锐而颤抖。丹瑶注意到她的目光中有一丝惊慌转瞬即逝。
   “他还祸害过谁?” 丹瑶快速追问了一句。
   “我……我不知道。”王红丽的声音抖得越发厉害。
   “让我进去!人是我杀的!让我进去呀!”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女子凄厉的哭叫声。王红丽的脸色“刷”的一下惨白如纸,站起身就向门外扑去。
  “坐下!”站在她身后的派出所女内勤小曹迅速将她按回椅子上。
   周队与丹瑶同时站起来,拉开询问室的门走了出去。
           
               *    *    *    *    *    *    *    *    *    *    *    *    *    *







〈插图是俺儿媳妇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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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7:33:4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本帖最后由 闲云居士 于 2009-12-12 17:51 编辑




    院子里,蜀光厂派出所的几位民警正竭力拉住一个拼命往询问室奔的女子。   
   “放开她!”
    见周队发了话,几位民警都松开了手。那女子瘫软如泥的坐在地上,黑发蓬乱的头无力地垂着,嘴里还低声反复念叨:“人是我杀的……人是我杀的……”
   丹瑶蹲下来,关切的拂开披散在女子脸上的乱发,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飘进鼻翼,似乎是香水或者香囊之类的味道。丹瑶柔声说:“有什么话好好说,别着急呀。”女子抽泣着抬起头,红肿的眼睛盯住丹瑶,痉挛的手死死抓住丹瑶的衣袖,嘴里还是那句话——“人是我杀的……人是我杀的……”
    丹瑶见到女子的脸庞,心中生出一丝困惑。旁边的马所长忙俯在她耳边说:“这是王红霞,嫌疑人王红丽的孪生妹妹。”
   这对双生子如同复制一般相似,如果不是王红霞左眉上有一颗小小的红痣,还真让人分不清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周队也蹲下身子对王红霞说:“小王,这么冷的天气,有话请到屋里讲。”也许是周队那平稳的语气起了作用,王红霞止住了哭泣,被丹瑶搀进了所长办公室。王红丽那边留给陈立明与小胡,丹瑶和周队则与马所长一起询问王红霞。
   

   “王红丽是我二姐,我与她是孪生姐妹,我们还有一个大姐,叫王红蓉。我母亲早已因病去世。在我十三岁时,父亲也去世了。刚进入蜀光厂当工人的大姐将我和二姐接到她身边抚养。
    初中毕业之后,因为不想给大姐增加负担,我跟二姐没有继续念书,也进了蜀光厂当工人。在二姐结婚之前,我们依旧住在大姐家里。
   三年前二姐跟沈天元结婚之后搬了出去。后来大姐生了第二个小孩,大姐的婆婆又从老家来了,房子里住不下那么多人,我就搬到了二姐家。
    我眼见着沈天元天天打骂我二姐。二姐几次要离婚,沈天元都威胁她:‘想离婚没那么便宜!惹火了老子把你大姐两个儿子杀了,老子抵命去,你这就算把婚离掉了!’
   大姐王红蓉为了抚养我与二姐,省吃俭用,落了一身病,两个儿子是她的命根子!二姐怕沈天元这个心狠手辣的无赖说得出就真做得到,两次上诉离婚,都在威胁下被迫撤了诉。”
   

    王红霞沙哑、急迫的声音使丹瑶加快了记录的速度。
   “沈天元对你如何?”周队盯着已平静下来的王红霞发问。
    王红霞的眼泪如断线珍珠般滴落下来:“我住到二姐家后,沈天元先前对我还没啥。后来我二姐患了很严重的妇科病,治疗期间沈天元依旧要求与她同房。我以妹妹的身份求他别这样折磨我二姐。谁知他竟说:‘你替你二姐陪我睡觉,我就不折磨她。’我怕遭他凌辱,就搬到集体宿舍住。沈天元逼我二姐把我接回来,我二姐情愿以死相拼也不答应。我先后交了几个男朋友,都被沈天元搅黄了,我恨不得杀了他。”王红霞的声音里充满戾气。
    “你应该报案呀!告沈天元胁迫!”马所长插了一句话。
    “没用!”王红霞无奈的摇了摇头。“就算关他几年,能保证他出来之后不报复?”她那绝望的眼神令丹瑶对这个可能是杀人凶手的清丽女子泛起一丝怜悯。
   “你说是你杀了沈天元,讲讲杀人过程吧。”周队又点了一支香烟。
   “因为大姐婆婆回老家了,大姐有病在身,大姐夫又忙,两个外甥又太小,我于半个月前搬回大姐家,这样可以帮大姐干点家务。
   昨天晚上快到9点左右,大姐胃炎发作,大姐夫上二班(下午4点到晚上12点)未归,因此由我到职工医院去给大姐拿药。路过二姐家门口的柏油路时,碰见沈天元,他问我干啥?我说大姐病了我去医院拿药,他说他家有胃药,让我带给大姐。
    我以为按常规这一周二姐上白班,这时应该在家,就随他进了门。谁知一进门才知家中只有沈天元一人。我抽身要走时,他已把我一把抱住了。我大声呼救,他顺手扯过挂在门后的毛巾将我的嘴堵住,把我抱到床上,一只手按住我,一只手打开了电视机并调大音量。我挣扎起来向门外跑,他又从背后抱住我把我甩到床上,从旁边柜子抽屉里抽出一根圆线绳捆住我……他……强奸了我……”王红霞已泣不成声。
   丹瑶从兜里掏出一盒面巾纸递给王红霞。“休息一下,慢慢讲。”
   王红霞吁了一口长气。“强奸我后,沈天元解开捆我的绳子翻身就睡了。我呆呆坐在床上,不一会儿就听到他的鼾声。我想到了死!
    我拿起绳子走进厨房,想在天然气管道上上吊。就在我已把头套进绳圈时,我想起了可怜的二姐,我死了、解脱了,可她还得留在世上受沈天元的折磨!我死,也不能让沈天元留在这世上!
    我知道厨房工具箱里有一把铁榔头,我拿出榔头,对着侧身熟睡的沈天元狠狠砸了下去!他哼了一声,手脚抽了一下,我怕他坐起来,使尽全身力气朝他头上连连砸下去,他手脚再也沒动弹了。我听他喉头还有喘气声,怕他还没死,又拿过那条他捆我的线绳套在他脖子上勒了一阵。直到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看见二姐满面惊愕的呆站在卧室中央,我才一下子浑身瘫软倒在地上……”
    “你二姐几点回来的?”
   “不知道。”
   “她见你杀了沈天元,她就没说什么,没干什么吗?”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只记得她抱着我哭了……。”
   “后来呢?”

   “后来她好像给我喂了半杯水,搀着我回了大姐家,我筋疲力尽倒头睡了。今天早上9点过才醒来,脑子迷迷糊糊,想去洗个脸,路过大姐卧室门口,见大姐、姐夫都没上班,大姐在床上哭得死去活来。看到我,大姐哭得更厉害,边哭边跟我说,二姐昨晚把沈天元杀了,现在被铐在派出所!还说是二姐自己去投案自首的,片警已通知家里给她准备换洗衣物,今天就要送进看守所。我脑子像被闪电击中一样!昨晚的经历顿时浮现在眼前。我顾不得跟大姐解释,直冲出家门奔派出所来了!”
     

    王红霞扑咚一声跪在冰冷的地上,眼泪滂沱如雨:“不是我二姐杀的沈天元,是我杀的!是我杀的!”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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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7:36:16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本帖最后由 闲云居士 于 2009-12-12 18:17 编辑





   蜀光特钢厂是隐藏在大山里的三线企业,厂区离生活区有四公里距离。生活区职工住宅的楼房、平房、自盖简易房,散乱的分布在沿江的山洼里或山坡上。杀人现场是一幢独立的自盖房,坐落在远离生活区主干线近百米的一个幽静的小山洼里,门前有一条柏油路通向不远处的职工医院。   

   “王红丽的大姐王红蓉就住在那一幢的一单元一楼。”马所长站在凶杀现场前的柏油路上,指着与医院反方向的小山坡上那幢四层楼房,告诉与他并排走的丹瑶。凶杀现场距右边的医院约200米,距左边的王红蓉家约150米。从王红蓉家去医院,只能走这条柏油路。
   
    凶杀现场的浓烈血腥味令人窒息。这是一幢三开间的红砖结构平房,进门是客厅,客厅左边是主卧室,客厅右边是厨房,厨房有一小门通向一间小小的客房。

   “这小房间以前是王红霞住。这里地处山区,闲置地很多,有不少职工嫌厂里分的住宅面积太小,情愿自己花万把块钱在厂里无法利用的山洼里建简易房。凡是建这种房的,厂里都给通水通气,不过自建房后厂里便不再给分配住房了。”马所长边说边引着丹瑶查看了房屋的布局。
      走进大卧室,沈天元粗壮、赤裸的尸体头向床尾、脚朝靠墙的床头,向右侧卧在双人铁床上,方法医正在明亮的白炽灯下检查死者颅后那血糊糊的大洞。床尾的雕花铁栏上喷溅着大量血迹。
     方法医伸伸腰对周队汇报:“死者沈天元,男,年龄32岁,身高1.77米,体重约85公斤。致死原因是钝器连续击打颅后,造成颅脑严重损伤,导致死亡。死者颈部还有勒痕。初步判定死亡时间为昨晚22时——24时之间。这是已采完痕迹的凶器。”

     周队戴上手套,接过方法医递过来的一把木柄铁榔头,榔头的一端沾满凝固的血浆及少许白色的脑浆。

    “死者体位是右侧卧姿,把整个颅后完全暴露给了凶手,这才造成一击毙命!”方法医又递过一条长约三米的棉线绳。“这个套在死者颈部。另外,在床尾的铁栏上及床尾的水泥地面上均采到36码的平跟拖鞋印。”
   
     丹瑶从方法医手中接过结实的、沾有血迹、脑浆的棉线绳,凑到灯下观察,一个不留意,被正在收集物证的派出所实习民警小童撞了一下,鼻子险些碰到证物。就算已经见惯了血腥的场面,脸上粘到脑浆这种事情还是让她恶心——幸好没有真的粘到。


    但是在那“差一点亲密接触”的过程中,钻进她鼻子里的,除了浓烈到让人脑袋发晕的血腥气,似乎还有别的味道。她再次将线绳凑到鼻子下面,仔细嗅闻。确实,在血腥味的覆盖下,有一种与这场面及不搭调的味道,倔强地透了出来。
    丹瑶打开了卧室中的电视机,是中央八套综艺频道。正在继续勘查现场的小甘对丹瑶说:“我已查过电视报,昨晚9点——11点中央八套正播中韩歌会。”
    这场歌会丹瑶昨晚也看到了,只记得震耳欲聋的电子、打击乐声及歌迷的尖叫声此起彼伏。肯定是这噪乱的声音掩盖了凶杀现场的声响。
   “再仔细勘查一下现场,不要漏过任何可疑之处!”临走时周队又叮嘱了留下的方法医和几位刑侦队员。
     
     当日下午,周队把王红丽的供述笔录交给丹瑶:“看看这份笔录。看完了谈谈你的看法。”
     丹瑶认真地看完笔录,沉思片刻说:“我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查证:第一,王红丽在这份供述中说,她这星期替请病假的工友上二班,一月九日——也就是案发当晚——因轧机出故障停工而搭了一辆运废钢的货车于夜里10点20分左右提前返家,搭谁的车应该核实。”
    “这事派出所的同志己去查证,很快会有答案。”
    “第二点。笔录上记载:案发当晚沈天元强行要与身体不适的王红丽行房事,遭拒绝后发生争吵而起意杀死沈天元,这杀人动机有点牵强。沈天元虐侍王红丽在三年内从未间断,只为发生了一次争吵就杀人,以王红丽一贯懦弱的表现来看,她做不出这样冲动的事。”
    这时方法医走进来。“周队,这是沈天元案的痕迹检验报告。”
    周队看完后递给丹瑶。
   “怪了!榔头木柄上留下的是王红丽的指纹,现场的床单上又有王红霞的阴道分沁物。” 丹瑶看完痕迹检验报告后嘟囔了一句。
   “是啊,这案子疑点不少哟!”周队边往门外走边说。走到门口时回头对丹瑶撂下一句话。“明天你去蜀光厂询问王红蓉,搞清楚案发当晚王红丽几点把王红霞送到她家?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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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7:37:5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一月十一日,在蜀光厂派出所女内勤小曹的陪同下,丹瑶第二次进入了凶杀现场。     

    冬日的阳光透过紧閉的窗帘顽强的给空寂的房間送来微弱的暖意,仍驱不走彻骨的阴冷。沈天元的尸体己搬到蜀光厂职工医院,以供法医进一步进行尸检,但浓浓的血腥气仍肆无忌惮的弥漫在各个角落。
     丹瑶把秀发一股脑塞进帽子里,带上白手套,打开房子里所有的灯,再次进行勘查。以她女性细腻的直觉,她感到这个有两个“凶手”自告奋勇投案自首的案子如漏掉任何细微的可疑之处将会很棘手。
    在双人铁床下,床头靠墙的水泥地上,有几个旧鞋盒。丹瑶俯身把鞋盒一一拿岀来打开,发现每一双皮鞋都擦得干干净净,放得整整齐齐,鞋里还仔细的塞上了废报纸以保持鞋型。
    “看来这王红丽过日子真仔细哟!”丹瑶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把废报纸扯出来,仔细察看完后又塞回鞋里。打开一个大鞋盒时,一双黑色男式皮靴使她的目光中闪过一丝诧异——这是一双有厚绒里的冬靴。
    “这是蜀光厂去年初冬以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给职工的。大冬天的怎么把冬靴收起来?”机敏的小曹发觉了丹瑶的疑惑。
    “英雄所见略同!”丹瑶顾不得地面上还有血渍,一屁股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把塞在男靴里的旧报纸取出来,在左靴脚尖部小心拉出一条旧毛巾。
     这是一条几近破损的兰、白条相間的纯绵旧毛巾,毛巾的上下端分别有约半寸宽的部分,是用平纹织法织就。
     ——毛巾上有明显的血迹!

    丹瑶从包里取岀一个物证收纳袋,小心的把这条毛巾放进去。
    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丹瑶从中取出一板“安定”,盯着已经少了几粒药的药板,丹瑶沉思……
     卧室勘查完后,顾不得拍拍身上灰尘,丹瑶走进厨房。她在碗橱中发现一只没洗净的玻璃杯,杯底沾有几点很小的白色物体。丹瑶把这只玻璃杯也放进了另一个物证袋里,又揭开缽缽罐罐逐一察看。
    “这油、盐、酱、醋里还能藏啥?”小曹调侃的笑说。
     丹瑶一声不吭,正全神贯注的把一罐猪油端到灯光下查看。
   “拿一个空盆来。”丹瑶把猪油罐放在客厅的茶几上,坐在沙发上伸了伸酸酸的腰。
     等小曹疑惑的把从厨房找到的一个不锈钢盆放在茶几上时,丹瑶己把脱了手套的右手洗干净伸进了猪油罐里。
   “用勺吧,用手多腻呀!”小曹小声叫道。
    丹瑶没吭声,用手把凝固的猪油一把一把抓到盆里。
   “有新发现?”见丹瑶眼睛一亮,小曹惊喜的问。
     丹瑶仍没吭声,慢慢的从猪油罐里取出一个裹得紧紧的白色小塑料袋放在盆里。
    “擦擦手。”小曹取出一包纸巾递给丹瑶。丹瑶胡乱擦了擦油腻的手,急不可待的打开层层紧裹的白色塑料袋,从里面夹出一张半页纸的字条!
    “上面写的什么?”小曹急切的问。
    丹瑶嫣然一笑——“天机不可泄漏。”
    丹瑶反复清洗双手,还是洗不掉那种油腻腻的感觉。她把十指纤长的手凑到翘鼻头下闻了闻,叹了一气:“唉!我的纤纤柔荑哟!现在变成偷猪油的猫爪子了。”
    小曹哈哈一笑:“到派出所用热水再洗洗吧。”
   “不洗了,咱们马上去王红蓉家!”
    下午四点半,丹瑶拿着“猪油罐纸条”和刚刚整理出来的王红蓉的笔录、小卖部女店主的证词兴冲冲地去找周队,却获知周队为了处理一起抢劫杀人案,领着几名刑警去了四十公里外的白水镇,沈天元被杀一案暂时交到了副队长陈立明与她二人手上。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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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7:40: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本帖最后由 闲云居士 于 2009-12-12 18:23 编辑





    等三天后周队回来,沈天元案上报检察院的日子也逼近了。   

     1月15日上午,周队在刑侦大队办公室召集了参予此案的全体干警会议,目的是尽快确定真凶,上报检察院批捕。
   “杀人凶手应该是王红丽!”年青的副队长陈立明以肯定的语气第一个说出了他的看法。
    丹瑶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第一,王红丽婚后一直受沈天元虐待,几次要求离婚都受沈威胁而被迫撤诉,使她陷入绝望。她教育程度低、性格内向,很可能会认为杀死沈天元是唯一解决办法。
    第二,我查过王红丽的病历档案,婚后三年王红丽做过四次人工流产手术,其中有三次,术后不到一星期,沈天元就强行与她行房事,造成大出血!治疗后依然留下后遗症,导至终生不孕。这更加深了王红丽对这个剝夺了她做母亲权力的男人极大的仇恨!
    第三,沈天元早有强占王红霞的念头,这从沈几次阻挠王红霞谈恋爱就可以看出来。为了妹妹不再受沈的祸害,王红丽更坚定了杀死沈天元的想法。
  
   第四,凶器上提取的指纹是王红丽的,凶杀现场采集的拖鞋印迹也是王红丽的。王红丽动机充分,且有做案时间。综合以上各种因素,王红丽就是杀死沈天元的真凶。”

    陈立明盯着闷头抽烟的周队,结束了他的分柝。
    周队把因熬夜而满布血丝的眼睛转向一直按着鼻尖沉思的丹瑶。“丹瑶,说说你的意见。”
    丹瑶收起散漫的眼神,翻开放在桌上的案卷,清了清嗓子,不疾不徐的说:“我与陈队有不同的看法。”正在喝水的小甘放下杯子,在手指上转笔玩的小胡停止了动作……气氛凝重的会场上泛起了轻微的躁动。
   “都严肃点!”周队严厉的语气立即让会场恢复了安静。
   丹瑶对略显不满的陈立明抱歉地笑笑,继续说下去:“这几天我与陈队各领一组,分头查证、核实,我基本上住在了蜀光厂,跟又要管全队工作、又要查案的陈队很少沟通,因为有些事光口头上讲是说不清楚的。我今天早上才从蜀光厂回来。借今天的会议:一来向陈队汇报,二来谈谈我的看法。”

    “再忙也应该打个电话沟通嘛!年经人咋这样无组织无纪律……。”周队见丹瑶也累得满脸倦容,平时打理得有模有样的一头卷发也乱蓬蓬的没顾得打理,就打住了没再往下说。
    陈立明释然一笑,用鼓励的口吻说:“继续。”
   丹瑶红着脸把几缕发丝顺在耳后继续说:“这几天我走访了王红丽、王红霞、沈天元的亲友、同事及询问笔录上提到的其他人。职工医院旁边小卖部的女店主说,左眉上有红痣而被她认定是王红霞的女人,于案发当晚11点25分左右来买了一包卫生巾。而据王红蓉及王红霞的女性朋友们证实,王红霞本人那几天没有来月经,她并不需要这个东西,犯不著因此在半夜里敲开小卖部的门。她大姐王红蓉也没有来月经,因此也排除了王红霞替她大姐买的可能。”
    周队闭上双眼靠在椅背上继续抽烟。
   “我特意在夜里查看了那家小卖部的照明。店主说夜里如果有人敲门买东西,她都只打开悬在小店天花板正中的25瓦白炽灯。1月9日晚来买卫生巾的女人侧身站在货柜的阴影里,当来人从柜台上拿走卫生巾时,这点光线只让店主勉强看到她的脸和左眉上的小红点,从而认定来人是王红霞。来人语气神态均很正常,但光线不好,加上接触时间太短,因此那颗红点是否真是痣,还有疑问。这让我不得不想──那天来卖卫生巾的女人,很有可能并非王红霞,而是王红丽!如果是王红丽,那她又为了什么要在眉上画痣假装她妹妹呢?
    我大胆推测:杀死沈天元的真凶是王红霞!杀人动机是遭到沈天元强暴。王红丽是为了替妹妹顶罪,才承认是自己杀了沈天元。
    王红丽於当晚10点20左右搭上货车到家──这已经在货车司机那里得到证实──她回家发现王红霞杀了沈天元,也看到了沈天元赤裸的尸体。了解到妹妹被丈夫强奸的实情,出於对丈夫长期的愤怒、对生活的绝望及对妹妹的愧疚,她决定替妹妹顶罪!所以她在左眉上画了红痣,去小卖店买东西,目的是制造妹妹不在场的人证。至於卫生巾这个东西──有什麽是一个女孩子半夜也要敲开店门购买的急需品呢?大概她当时只想到这一样吧。”
    周队睁开了眼睛。
    “在走访王红蓉家时,我仔细察看了王红霞的卧室,在梳妆台上发现了一小瓶香水。王红霞有洗澡後在耳後抹香水的习惯,而这一瓶是她前男友送的,她一直使用,大概也是为了表达对前男友的怀念吧。”丹瑶从包里的塑料袋中取出一个精美的香水瓶。“这香味我曾经闻到过──1月10日初见王红霞,我帮她拂开脸上的乱发的时候,还有仔细观察勒死沈天元的绳子的时候,我都闻到过相同的香味!案发当晚,王红霞洗过澡,抹上香水,连头发都来不及吹干,就赶忙出门给她大姐买胃药。当她被沈天元强奸後,意欲用那条棉质的绳子上吊时,她曾把头套进了绳套。人要上吊的话,绳套都是从颈下沿耳後套入,王红霞此时头发还未干,湿发的水份合着汗液,在耳後沾上香水,浸入结构松软的棉纤维,留下了香气,之后这绳子又被王红霞用来勒过尚未断气的沈天元。当马所长第一时间到案发现场时,棉绳还套在沈天元的脖子上。虽然我不太懂鉴证,但是现在进一步化验那条棉绳上的残留物,说不定还能验出香水的成分来……”
   “什么香水?香气可以持续七、八个小时?可能吗?”小胡不置可否的问了一句。
   “我有依据。”丹瑶扬扬手中的粉红色笔记本,“根据溶解在酒精里的香料的浓度,香水可以大概分为4类,其香味的持久性都不一样:香精的香料浓度最高,持续时间可长达6到8小时,而余香要持续十几小时。淡香精持续时间5小时左右。香水的持续时间是3到4个小时。古龙水的持续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后三种的余香持续时间依次减少。至于第一种,香精,有一些香味残留的时间可达数日之久呢!”
   陈立明有兴趣的问:“你咋知道这麽多的?”
    丹瑶略显得意的回答:“我上网查了不少资料,我还把王红霞用的那一瓶拿去找香水销售商核查过,正是香精,而且还挺高级的!一滴就能持续很久,所以一小瓶也能用很长时间,虽然价格贵,但是算起来还挺划得来的,我都在想要不要以后也买来试试……呃……”感觉到周队似笑非笑的目光,丹瑶才发现自己得意过头,话题扯偏了。
    周队坐直了身子。
   “我又仔细看了王红丽的指纹检验报告,发现中指、无名指的指纹边缘过份清晰,指纹形状也过于完整。沈天元的尸检报告证明他曾遭大力连续击打,颅骨被敲致粉碎,由此可见凶手的击打力度很大。凶手应该是双手紧握榔头木柄,那么留下的中指、无名指指纹就该呈压扁形状。而且在数次大力击打过程中,凶手握榔头的手不可能丝毫不移位,留下的指纹应该边缘有重叠或模糊。由此推断,我认为:杀死沈天元的凶手不是我们所采到的指纹的主人,也就是说,不是王红丽!”
   “我在重新勘查凶杀现场时,从沈天元的冬靴里发现一条旧毛巾,上面有擦拭状的血渍,我己把毛巾送去做痕迹检验,不知道为什么报告还没下来。但既然有擦拭痕迹,照我推断,如果没带手套,毛巾上一定会留下擦拭者的指纹!”
   
   “毛巾是圈织织物,指纹无法提取哟!”小胡的眼睛中露出讥讽的神色。

   “我仔细看过,毛巾两端各有半寸宽的平纹织法。如果用真空镀膜法,利用真空槽内的高压电生成细微金属蒸气,附著于指纹纹路上,在纺织品上照样可以提取到清晰的指纹!”丹瑶虽语气轻松,但紧盯小胡的目光中也露出刺骨的讥俏。小胡受不住她这眼神,尴尬的低下头又转起了钢笔……
    周队看着丹瑶,眼睛里閃过一抹赞许。
   “我还找到一样有可能很关键的证物——这是从沈天元家猪油罐里找到的王红霞写给沈天元的保证书。”丹瑶拿出用物证袋装着的字条。
     周队又从烟盒里叼出一支香烟。
    “保证书是这么写的:‘立保证书人王红霞,我保证这一辈子不谈男朋友,不结婚,一心一意跟二姐夫沈天元好,滿足沈哥的一切要求。从今以后不再离家出走,也绝不把与沈哥的关系透露给外人。如果违反了,任凭沈哥处置我们王家。’ 落款的日期是一年多以前。
     从这份保证书的内容来看,这是王红霞写给沈天元的!肯定是由沈天元藏匿在猪油罐里,用以胁迫王红霞长期屈从他的奸淫!字条上个别字句还有水泅的痕迹。我可以推断:这份保证书是王红霞在沈天元的胁迫下写的,那水泅应该是王红霞的泪水滴落在纸上形成的。从这份保证书的落款日期来看,沈天元肯定早己奸污过王红霞!
    我这里还有一份证词,来自王红霞最后一个男朋友李福田。此人是驻扎在本市的一名武警,原籍甘肃农村,即将退伍。据李福田说,他与王红霞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刚听介绍人说起王红霞、看到王红霞的照片时,他认为这简直是天方夜谈!一个这么斯文漂亮的女孩子怎么可能跟他这个大老粗凑到一起?他小心翼翼地与王红霞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发觉,这女孩勤快、温柔又体贴,待人又真诚,他也抛开顾虑,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在相处的过程中,他感觉到王红霞似乎急于远离本市。半个月前,一个粗壮的男人找到李福田,说他是王红霞的二姐夫,姓沈。他警告李福田不许再与王红霞来往,否则要让李福田死的很难看,临走时还把一把锋利的菜刀拍在李福田面前。李福田曾给王红霞打过电话,电话中王红霞只是哭。胆小的李福田也没敢多问,之后再也没跟王红霞联系过。直到我们昨天找到他,他才知道王红霞出事了。”丹瑶合上案卷,轻轻叹了一口气。
   “沈天元这王八蛋!”小甘低声骂了一句,又接着说:“我把沈天元生前的近照给李福田看了,李福田证实威胁他的就是照片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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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7:41: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丹瑶低沉的语调转为激愤。
     “据此我大胆推断:沈天元为了达到长期霸占王红霞的目的,运用威胁、恐吓的手段,让王红霞失去恋爱的自由,并以王红蓉两个儿子生命为法码,迫使王红霞屈从于他的奸淫。一月九日晚,沈天元再次强奸王红霞时,王红霞的忍受力冲破了极限!为了大姐、二姐及两个外甥,为了她自己的屈辱,她拿起榔头打死了已熟睡的沈天元。早知丈夫霸占妹妹的王红丽,发现妹妹将丈夫沈天元打死后,出于对生活的绝望以及对妹妹的愧疚,决定顶下杀人罪!我曾在沈天元家碗橱里发现一只沾了少量白色物体的玻杯,也已送检。我估计那残留的白色物体是安眠药沉淀物。王红丽为了独立改变现场,将杀人者指向自己,就在给王红霞喝的水中放了安眠药,令她倒头大睡。王红丽避开王红蓉,安置好已处于半昏迷状态的王红霞之后,换上王红霞沾有血迹的外衣,用梳妆台上的化妆品在左眉上画好红痣,演出了买卫生巾的一幕。再次返回凶杀现场,王红丽用旧毛巾擦去王红霞留在杀人凶器——榔头木柄上的指纹后,又在木柄上留下她自己的指纹。王红丽将擦拭过榔头木柄的毛巾塞进沈天元的皮靴里,又填上旧报纸掩饰。第一次勘查现场的蜀光派出所的同志,可能见所有鞋里都塞有防皮鞋变形而填充入内的报纸,就没有再逐一将充填物拉出来查看了。”   

    “当时是蜀光派出所的实习民警小童检查的鞋子。”陈立明补充了一句。
    “实习民警到现场就沒一个老民警跟着?”周队把烟蒂使劲捺进烟灰缸里。
    陈立明红着脸小声说:“是我疏忽了。因为按常规,凶杀现场已被保护,而且物证也不是第一次勘查就能提取完的,检察院也要去核实勘查……”
   “别找客观原因了!”周队阴沉着胡子拉碴的脸一拍桌子,“这是刑侦队第一次出现这种失职!今天就不说了,会开完之后陈立明写一份检讨出来!丹瑶继续!”
     丹瑶偷偷吐了吐舌头。
   “丹瑶,你是怎样判断出猪油罐里有东西的?”小袁机警的问话结束了会场中的尴尬局面。
    “按常理,猪油在锅里加工好之后都是趁热倒进容器中,冷却后应该是一整块,但沈天元家猪油罐中的猪油却是一坨一坨的!”
    “如果沈天元家买加工好的成品舀入罐中储存,而非买猪板油自己加工,罐子里的油也不会是一整块哦!”周队用探究的目光盯著丹瑶。
    “因为沈天元家的猪油里有花椒,市场上可不出售有花椒的成品猪油,而很多人自己加工猪油的时候都有加入花椒增添风味的习惯!”丹瑶以肯定的语气回答。“如果是自己加工的猪油,为什么不趁热倒进罐中?难道搪瓷罐里有什么怕烫的东西?我一开始只是觉得可疑,后来觉得光想不如一查,果然让我挖出了东西!”
    办公室内静的出奇。丹瑶突然发现,十来双男人的眼睛此时都齐刷刷地盯住她!
    “干什么?都这样像饿狼一样看本女子,我怕今晚会做恶梦哟!”丹瑶故作害怕状。
   
    “你们看!小胡的眼珠都落到丹瑶的鼻尖上了。”小甘边笑边说。

    “别闹了!继续开会!”陈立明发话了。小甘吐吐舌头,故作正经的干咳了一声。
   “我服气了,算你厉害,不枉你看了那么多推理小说。不过,王红霞为什么爱用香水?”小胡又追问一句。
    “我调查过,在钢厂,尤其是在炼钢及热轧车间,因为气温高,大家都不停出汗,味道很重,因此年青女工大多爱用香水。加之蜀光厂厂区离生活区有近4公里,上下班都要乘通勤车,几十个人挤在大客车里,不抹点香水的话,男人们的汗臭会把人熏昏哟!”
    办公室里响起一阵窃笑。
     周队下了指示:“我建议按丹瑶的思路再核查!陈立明与小甘马上提审王红霞;丹瑶与小胡马上提审王红丽。”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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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7:43: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本帖最后由 闲云居士 于 2009-12-12 18:09 编辑






    案子终于如期上报检察院。   
    正式逮捕王红霞的那天,丹瑶的心情如当天的天气一样阴冷……她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的,是王红丽被释放时凄切无奈的哭泣,以及王红霞在逮捕证上签字的时候,那挂着微笑的清丽面庞,澄澈双眸中的神情竟那样安详、宁静……
   
    丹瑶踏着纷飞的雨雪,给羁押在看守所中的王红霞送去一大包梳洗用品。看守所的女警检查物品的时候问她:“丹瑶,要告诉王红霞东西是你送的吗?”

    丹瑶摇摇头。“不!就说是一个熟悉的朋友送的。”
    走出看守所大门,雪越下越大,逐渐掩盖了泥泞,染白了树枝。丹瑶抖掉羊毛大衣上的雪花,解开系在脖子上的红色围巾,像要冲走胸中烦闷一般,将冷空气大口地吸进肺里。
   
    三小时后,商业步行街,新开业的咖啡店,丹瑶一屁股坐进柔软的沙发,伸直发胀的腿,满意地哼哼了一阵。
    她的男友——电视台新闻记者孟千秋——在她对面落座,把手上提的大包小包放在旁边,无可奈何地对她说:“你就不能改改这一破了案子就要大采购的习惯?”
    “咋了?为人民公仆提一下包你就抱怨了?”
    “那我还是纳税人呢!”男友笑着回了她一句。“怎样?不想谈谈这次的案子?”
      一听这话,丹瑶就知道小孟的职业习惯又在作祟了。
    “不是我在负责法制节目嘛——聊一会有什么大碍。”
      咖啡端上来,丹瑶朝杯子里加进半包砂糖,一粒奶精,充分搅拌,浅浅啜饮,苦涩而略甜的香味在口腔中扩散开来,她才缓缓地说:
    “我一开始说,姐姐王红丽交代的杀人动机牵强,其实并不太对。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一个临界点,不论怎么能忍耐,压力层层堆积,一旦过了那个临界点,就会崩溃,或者爆发。从这一点来讲,王红霞和王红丽的情况视一样的。就算沈天元这次没有死在王红霞手上,王红丽也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他杀了。那两姐妹,貌似懦弱,却都有着相当决绝的一面。”
    “这件案子让我最不能释怀的,是那两姐妹在事后的反应。被释放的姐姐凄苦悲切,而被逮捕的妹妹却一脸平静——不止是脸上,她就像是打从心底里觉得平静、释然,就像是终于找到了归属一般。”
    小孟没有插嘴,安静地听她讲。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那样子,我忽然觉得很内疚。发现她写的那张‘保证书’的时候,我高兴极了,还想赶紧拿到周队那里去邀功。我看到被洇开的墨迹,脑子里想‘嗯,这是眼泪濡湿的’,其实根本没有用心体会她被迫写下这些字句时的心情。你说:是刑警的身份让我变得冷酷?还是刑警特定的工作环境消磨了我的怜悯心、同情心?”

     丹瑶的眼睛里泛起一层泪光……。
     小孟无言的坐到丹瑶身傍,把那发形优美的小脑袋揽在怀里。
     沉默片刻,小孟突然向丹瑶发问:
    “蜀光厂上千职工联名上书,请法院认定王红霞是忍无可忍,正当防卫!请求免予王红霞的刑事处分。这事你知道吗?”
    “我知道。但王红霞杀人时沈天元已结束了犯罪行为,进入无防御能力的睡眠状态。王红霞犯故意杀人罪是无可辨驳的事实。但……我希望法院能审视前因后果而轻判王红霞。”
   “呃……”小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我同情王红霞的不幸,但我有时又想:她终于可以从生不如死的境况中解脱,终于能够得到真正的平静,善良的人们那又何必要再去打搅她呢?”
    “这……可不像刑警的思考角度啊……你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女人!”小孟温柔的拍拍丹瑶的肩。
     丹瑶端起面前的咖啡杯,喝下一大口已经开始冷掉的咖啡,然后抬起头,冲男友一笑。
   “谁让我就是个女孩子呀。”
    小孟无奈地摇摇头,叹道:“我知道疯狂采购也包括在‘我是一个女孩子’之内——对了,今天你买的是什么香水?不会就是案子里那个……”
    丹瑶按了按翘鼻头,顽皮地冲男友挤了挤眼睛。
   “这个嘛……我——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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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21:33: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觉得闲云阿姨如果也来个连载
估计急死一堆人 插图很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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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21:45: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排版有很大的进步哈,大姐。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09-12-12 20:53



    哈哈!!
活到老,学到老嘛。sc5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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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21:47: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觉得闲云阿姨如果也来个连载
估计急死一堆人 插图很传神
风信子 发表于 2009-12-12 21:33



    我怕别人着急,干脆一次发完了事。sc5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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