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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推理小说〗陈丹瑶系列之一 《双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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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7:3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本帖最后由 闲云居士 于 2009-12-12 18:09 编辑

谨以此文纪念我的从警岁月。
                                             
                                   —闲云居士



    一月九日早上八点,陈丹瑶准时走进市公安局大厅,习惯性的在那面大落地镜前停住脚步。镜子里映出一个娇俏的女警:高挑的身材被合体的警服映衬得更苗条,白晰的脸庞上五官小巧精致,只有微翘的小鼻头显出些许倔强。丹瑶习惯性的用手指按了按鼻头,心里掠过当记者的男友调侃她的话:“那翘鼻头再按也按不下去哟!完全是你死硬脾气的外在标志。”
   丹瑶冲镜子里的自已吐了吐舌头,身后传来队长老周那熟悉的沙哑声音:“当刑警都三年多了,你怎么还长不大?”
   丹瑶转身冲老周做了个鬼脸。
  “一会到我办公室来,有案子。”周队对着镜子正正警帽,叼着香烟的嘴对丹瑶发出这句含混不清的话。
   
   
                    *    *    *    *    *    *    *    *    *    *    *    *    *    *  

   
     丹瑶走进周队办公室时,周队己换好便装正往门外走。
   “先上车,案情在路上说。”周队边拉夹克衫的拉链边大步往楼下走。
    小胡己将一辆“野马”开到楼下,副驾驶位上坐着万法医。
   “今天早上六点钟接到蜀光特钢厂派出所马所长的电话。”周队边从烟盒里叼出一支香烟边说,汽车驶出市局大门时在减速钢板上剧烈的一颠,周队嘴里没叼稳的香烟掉在丹瑶的鞋上。
   “你小子开车几年了咋还这样毛楞楞的?”周队用手轻轻拍了一下小胡的头。
   “莫乱摸!男子头、女子腰摸不得哟!”小胡缩了一下脖子,车丝毫没减速就拐上了明珠大道。
   “蜀光特钢厂热轧車间女天车工王红丽于今天早上五点二十分到派出所投案,说自己用榔头把丈夫沈天元打死了。”周队接过丹瑶拣起来的香烟,边掏打火机边说:“陈立明七点钟已带着小甘、小袁去了案发现场,我一直等着方法医从家里赶来,略微耽搁了一会。”
    方法医的爱人在离市区二十五公里的江安镇医院工作,家也就安在了江安镇,来回市局颇费时间。  
   “马所长在电话中谈到这个王红丽现年28岁,三年前跟沈天元结婚。沈天元是蜀光厂炼钢工。两人婚后感情一直不太好,主要是沈天元这个人脾气太暴躁,动不动就打老婆。王红丽几次提出离婚,沈天元都不同意,这事全厂都知道。老马说他带着值班民警到现场时,人已经死了,尸体颈上还套一条棉线绳……”
   
    丹瑶耳朵听着周队的话,眼睛看着车窗外的景色——正是隆冬季节,不远处浅丘上郁郁葱葱的柏树枝冠,被覆上了一层白皑皑的积雪;田野中星星点点散布的农舍里升起袅袅炊烟,在房前屋后的竹林、柑桔树上萦绕成白纱般的雾幔——丹瑶的脑海中却浮现出一个见惯不惊的杀人现场……。
  
    车子沿着一条七弯八拐的水泥路,开进一个宽敞的水泥院子里——这就是蜀光特钢厂派出所。


            ※※※※※※※※※※※※※※※※※※

   
    在派出所的询问室里,丹瑶见到了坐在椅子上的王红丽。这是一个瘦小的女子,穿一件沾满了血迹的粉红色羽绒服,衬得她的脸色更苍白,一对大而无神的眼晴下有一圈青黑的眼晕。见几个人进来,王红丽抬头瞟了一眼,正好与丹瑶打量她的目光对上。丹瑶一愣:“这杀人凶手的眼神咋这么沉静?”
   
     小甘询问王红丽的话打断了丹瑶的思绪。
   “你为啥几次要离婚?”
   “沈天元心眼太小,只要我和别的男人说过话,他知道了就会打我。”王红丽的声音低沉平静,但丹瑶发现她眼睛里浮起了一层水雾。
   “你们结婚三年了,有孩子吗?”
   王红丽眼中的水雾凝成了两颗晶莹的泪粒,砸落在羽绒服上迅速洇成两团暗红的水印。她哽咽着低声回答:“没有……。”

   “你是为啥要杀死沈天元?”坐在询问桌后的周队把话直接切入了主题。
   “结婚三年多了,没过上一天清静日子。”王红丽抬起上了铐的双手,用手背抹去眼角上的泪。“他不干家务,他爱骂人,这些我都可以忍受,但他动不动就把我往死里打我受不了。我跟男同事说点工作上的事,他知道了也要打我,好几次都在公众场合。我几次要离婚,他都不干。”
   “半年前王红丽以被沈天元毒打为由,在法庭起诉离婚,后来不知为啥又撤诉了。这是当时医院的伤情检验报告。”坐在旁边的马所长小声说,递给丹瑶一张纸。丹瑶点点头接过来,检验书上写道:“外查:左眼角青紫肿胀渗血,颈部有扼痕,胸、腹部软组织挫伤。经X光透视检查,左第二肋骨骨折,大肠壁有轻微破裂。”报告时间是去年七月九日。
    周队继续询问:“你杀沈天元是临时起意还是蓄谋已久?”
   “我这样活着生不如死,杀了他省得再祸害更多人。”王红丽脸上泛起病态的红晕,声音尖锐而颤抖。丹瑶注意到她的目光中有一丝惊慌转瞬即逝。
   “他还祸害过谁?” 丹瑶快速追问了一句。
   “我……我不知道。”王红丽的声音抖得越发厉害。
   “让我进去!人是我杀的!让我进去呀!”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女子凄厉的哭叫声。王红丽的脸色“刷”的一下惨白如纸,站起身就向门外扑去。
  “坐下!”站在她身后的派出所女内勤小曹迅速将她按回椅子上。
   周队与丹瑶同时站起来,拉开询问室的门走了出去。
           
               *    *    *    *    *    *    *    *    *    *    *    *    *    *







〈插图是俺儿媳妇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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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8 19:50:3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太长了,我的眼睛啊
勇子 发表于 2009-12-13 19:40



    对不起,劳您美目了,我悔过!!!sc518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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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9:40:2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太长了,我的眼睛啊sc518dabin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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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12-12 22:17:1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闲云老师写的小说精彩,刻划人物细腻,结构紧凑,中心突出,坐下来慢慢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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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12-12 21:49:21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就是边看边提心掉胆
好怕看了头没尾 我是个急性子人嘛sc5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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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21:47: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觉得闲云阿姨如果也来个连载
估计急死一堆人 插图很传神
风信子 发表于 2009-12-12 21:33



    我怕别人着急,干脆一次发完了事。sc5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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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21:45:2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排版有很大的进步哈,大姐。
独步天涯 发表于 2009-12-12 20:53



    哈哈!!
活到老,学到老嘛。sc5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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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12-12 21:33:12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我觉得闲云阿姨如果也来个连载
估计急死一堆人 插图很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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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7:43:49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本帖最后由 闲云居士 于 2009-12-12 18:09 编辑






    案子终于如期上报检察院。   
    正式逮捕王红霞的那天,丹瑶的心情如当天的天气一样阴冷……她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的,是王红丽被释放时凄切无奈的哭泣,以及王红霞在逮捕证上签字的时候,那挂着微笑的清丽面庞,澄澈双眸中的神情竟那样安详、宁静……
   
    丹瑶踏着纷飞的雨雪,给羁押在看守所中的王红霞送去一大包梳洗用品。看守所的女警检查物品的时候问她:“丹瑶,要告诉王红霞东西是你送的吗?”

    丹瑶摇摇头。“不!就说是一个熟悉的朋友送的。”
    走出看守所大门,雪越下越大,逐渐掩盖了泥泞,染白了树枝。丹瑶抖掉羊毛大衣上的雪花,解开系在脖子上的红色围巾,像要冲走胸中烦闷一般,将冷空气大口地吸进肺里。
   
    三小时后,商业步行街,新开业的咖啡店,丹瑶一屁股坐进柔软的沙发,伸直发胀的腿,满意地哼哼了一阵。
    她的男友——电视台新闻记者孟千秋——在她对面落座,把手上提的大包小包放在旁边,无可奈何地对她说:“你就不能改改这一破了案子就要大采购的习惯?”
    “咋了?为人民公仆提一下包你就抱怨了?”
    “那我还是纳税人呢!”男友笑着回了她一句。“怎样?不想谈谈这次的案子?”
      一听这话,丹瑶就知道小孟的职业习惯又在作祟了。
    “不是我在负责法制节目嘛——聊一会有什么大碍。”
      咖啡端上来,丹瑶朝杯子里加进半包砂糖,一粒奶精,充分搅拌,浅浅啜饮,苦涩而略甜的香味在口腔中扩散开来,她才缓缓地说:
    “我一开始说,姐姐王红丽交代的杀人动机牵强,其实并不太对。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一个临界点,不论怎么能忍耐,压力层层堆积,一旦过了那个临界点,就会崩溃,或者爆发。从这一点来讲,王红霞和王红丽的情况视一样的。就算沈天元这次没有死在王红霞手上,王红丽也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把他杀了。那两姐妹,貌似懦弱,却都有着相当决绝的一面。”
    “这件案子让我最不能释怀的,是那两姐妹在事后的反应。被释放的姐姐凄苦悲切,而被逮捕的妹妹却一脸平静——不止是脸上,她就像是打从心底里觉得平静、释然,就像是终于找到了归属一般。”
    小孟没有插嘴,安静地听她讲。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那样子,我忽然觉得很内疚。发现她写的那张‘保证书’的时候,我高兴极了,还想赶紧拿到周队那里去邀功。我看到被洇开的墨迹,脑子里想‘嗯,这是眼泪濡湿的’,其实根本没有用心体会她被迫写下这些字句时的心情。你说:是刑警的身份让我变得冷酷?还是刑警特定的工作环境消磨了我的怜悯心、同情心?”

     丹瑶的眼睛里泛起一层泪光……。
     小孟无言的坐到丹瑶身傍,把那发形优美的小脑袋揽在怀里。
     沉默片刻,小孟突然向丹瑶发问:
    “蜀光厂上千职工联名上书,请法院认定王红霞是忍无可忍,正当防卫!请求免予王红霞的刑事处分。这事你知道吗?”
    “我知道。但王红霞杀人时沈天元已结束了犯罪行为,进入无防御能力的睡眠状态。王红霞犯故意杀人罪是无可辨驳的事实。但……我希望法院能审视前因后果而轻判王红霞。”
   “呃……”小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我同情王红霞的不幸,但我有时又想:她终于可以从生不如死的境况中解脱,终于能够得到真正的平静,善良的人们那又何必要再去打搅她呢?”
    “这……可不像刑警的思考角度啊……你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女人!”小孟温柔的拍拍丹瑶的肩。
     丹瑶端起面前的咖啡杯,喝下一大口已经开始冷掉的咖啡,然后抬起头,冲男友一笑。
   “谁让我就是个女孩子呀。”
    小孟无奈地摇摇头,叹道:“我知道疯狂采购也包括在‘我是一个女孩子’之内——对了,今天你买的是什么香水?不会就是案子里那个……”
    丹瑶按了按翘鼻头,顽皮地冲男友挤了挤眼睛。
   “这个嘛……我——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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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7:41:5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丹瑶低沉的语调转为激愤。
     “据此我大胆推断:沈天元为了达到长期霸占王红霞的目的,运用威胁、恐吓的手段,让王红霞失去恋爱的自由,并以王红蓉两个儿子生命为法码,迫使王红霞屈从于他的奸淫。一月九日晚,沈天元再次强奸王红霞时,王红霞的忍受力冲破了极限!为了大姐、二姐及两个外甥,为了她自己的屈辱,她拿起榔头打死了已熟睡的沈天元。早知丈夫霸占妹妹的王红丽,发现妹妹将丈夫沈天元打死后,出于对生活的绝望以及对妹妹的愧疚,决定顶下杀人罪!我曾在沈天元家碗橱里发现一只沾了少量白色物体的玻杯,也已送检。我估计那残留的白色物体是安眠药沉淀物。王红丽为了独立改变现场,将杀人者指向自己,就在给王红霞喝的水中放了安眠药,令她倒头大睡。王红丽避开王红蓉,安置好已处于半昏迷状态的王红霞之后,换上王红霞沾有血迹的外衣,用梳妆台上的化妆品在左眉上画好红痣,演出了买卫生巾的一幕。再次返回凶杀现场,王红丽用旧毛巾擦去王红霞留在杀人凶器——榔头木柄上的指纹后,又在木柄上留下她自己的指纹。王红丽将擦拭过榔头木柄的毛巾塞进沈天元的皮靴里,又填上旧报纸掩饰。第一次勘查现场的蜀光派出所的同志,可能见所有鞋里都塞有防皮鞋变形而填充入内的报纸,就没有再逐一将充填物拉出来查看了。”   

    “当时是蜀光派出所的实习民警小童检查的鞋子。”陈立明补充了一句。
    “实习民警到现场就沒一个老民警跟着?”周队把烟蒂使劲捺进烟灰缸里。
    陈立明红着脸小声说:“是我疏忽了。因为按常规,凶杀现场已被保护,而且物证也不是第一次勘查就能提取完的,检察院也要去核实勘查……”
   “别找客观原因了!”周队阴沉着胡子拉碴的脸一拍桌子,“这是刑侦队第一次出现这种失职!今天就不说了,会开完之后陈立明写一份检讨出来!丹瑶继续!”
     丹瑶偷偷吐了吐舌头。
   “丹瑶,你是怎样判断出猪油罐里有东西的?”小袁机警的问话结束了会场中的尴尬局面。
    “按常理,猪油在锅里加工好之后都是趁热倒进容器中,冷却后应该是一整块,但沈天元家猪油罐中的猪油却是一坨一坨的!”
    “如果沈天元家买加工好的成品舀入罐中储存,而非买猪板油自己加工,罐子里的油也不会是一整块哦!”周队用探究的目光盯著丹瑶。
    “因为沈天元家的猪油里有花椒,市场上可不出售有花椒的成品猪油,而很多人自己加工猪油的时候都有加入花椒增添风味的习惯!”丹瑶以肯定的语气回答。“如果是自己加工的猪油,为什么不趁热倒进罐中?难道搪瓷罐里有什么怕烫的东西?我一开始只是觉得可疑,后来觉得光想不如一查,果然让我挖出了东西!”
    办公室内静的出奇。丹瑶突然发现,十来双男人的眼睛此时都齐刷刷地盯住她!
    “干什么?都这样像饿狼一样看本女子,我怕今晚会做恶梦哟!”丹瑶故作害怕状。
   
    “你们看!小胡的眼珠都落到丹瑶的鼻尖上了。”小甘边笑边说。

    “别闹了!继续开会!”陈立明发话了。小甘吐吐舌头,故作正经的干咳了一声。
   “我服气了,算你厉害,不枉你看了那么多推理小说。不过,王红霞为什么爱用香水?”小胡又追问一句。
    “我调查过,在钢厂,尤其是在炼钢及热轧车间,因为气温高,大家都不停出汗,味道很重,因此年青女工大多爱用香水。加之蜀光厂厂区离生活区有近4公里,上下班都要乘通勤车,几十个人挤在大客车里,不抹点香水的话,男人们的汗臭会把人熏昏哟!”
    办公室里响起一阵窃笑。
     周队下了指示:“我建议按丹瑶的思路再核查!陈立明与小甘马上提审王红霞;丹瑶与小胡马上提审王红丽。”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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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2 17:40:0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本帖最后由 闲云居士 于 2009-12-12 18:23 编辑





    等三天后周队回来,沈天元案上报检察院的日子也逼近了。   

     1月15日上午,周队在刑侦大队办公室召集了参予此案的全体干警会议,目的是尽快确定真凶,上报检察院批捕。
   “杀人凶手应该是王红丽!”年青的副队长陈立明以肯定的语气第一个说出了他的看法。
    丹瑶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第一,王红丽婚后一直受沈天元虐待,几次要求离婚都受沈威胁而被迫撤诉,使她陷入绝望。她教育程度低、性格内向,很可能会认为杀死沈天元是唯一解决办法。
    第二,我查过王红丽的病历档案,婚后三年王红丽做过四次人工流产手术,其中有三次,术后不到一星期,沈天元就强行与她行房事,造成大出血!治疗后依然留下后遗症,导至终生不孕。这更加深了王红丽对这个剝夺了她做母亲权力的男人极大的仇恨!
    第三,沈天元早有强占王红霞的念头,这从沈几次阻挠王红霞谈恋爱就可以看出来。为了妹妹不再受沈的祸害,王红丽更坚定了杀死沈天元的想法。
  
   第四,凶器上提取的指纹是王红丽的,凶杀现场采集的拖鞋印迹也是王红丽的。王红丽动机充分,且有做案时间。综合以上各种因素,王红丽就是杀死沈天元的真凶。”

    陈立明盯着闷头抽烟的周队,结束了他的分柝。
    周队把因熬夜而满布血丝的眼睛转向一直按着鼻尖沉思的丹瑶。“丹瑶,说说你的意见。”
    丹瑶收起散漫的眼神,翻开放在桌上的案卷,清了清嗓子,不疾不徐的说:“我与陈队有不同的看法。”正在喝水的小甘放下杯子,在手指上转笔玩的小胡停止了动作……气氛凝重的会场上泛起了轻微的躁动。
   “都严肃点!”周队严厉的语气立即让会场恢复了安静。
   丹瑶对略显不满的陈立明抱歉地笑笑,继续说下去:“这几天我与陈队各领一组,分头查证、核实,我基本上住在了蜀光厂,跟又要管全队工作、又要查案的陈队很少沟通,因为有些事光口头上讲是说不清楚的。我今天早上才从蜀光厂回来。借今天的会议:一来向陈队汇报,二来谈谈我的看法。”

    “再忙也应该打个电话沟通嘛!年经人咋这样无组织无纪律……。”周队见丹瑶也累得满脸倦容,平时打理得有模有样的一头卷发也乱蓬蓬的没顾得打理,就打住了没再往下说。
    陈立明释然一笑,用鼓励的口吻说:“继续。”
   丹瑶红着脸把几缕发丝顺在耳后继续说:“这几天我走访了王红丽、王红霞、沈天元的亲友、同事及询问笔录上提到的其他人。职工医院旁边小卖部的女店主说,左眉上有红痣而被她认定是王红霞的女人,于案发当晚11点25分左右来买了一包卫生巾。而据王红蓉及王红霞的女性朋友们证实,王红霞本人那几天没有来月经,她并不需要这个东西,犯不著因此在半夜里敲开小卖部的门。她大姐王红蓉也没有来月经,因此也排除了王红霞替她大姐买的可能。”
    周队闭上双眼靠在椅背上继续抽烟。
   “我特意在夜里查看了那家小卖部的照明。店主说夜里如果有人敲门买东西,她都只打开悬在小店天花板正中的25瓦白炽灯。1月9日晚来买卫生巾的女人侧身站在货柜的阴影里,当来人从柜台上拿走卫生巾时,这点光线只让店主勉强看到她的脸和左眉上的小红点,从而认定来人是王红霞。来人语气神态均很正常,但光线不好,加上接触时间太短,因此那颗红点是否真是痣,还有疑问。这让我不得不想──那天来卖卫生巾的女人,很有可能并非王红霞,而是王红丽!如果是王红丽,那她又为了什么要在眉上画痣假装她妹妹呢?
    我大胆推测:杀死沈天元的真凶是王红霞!杀人动机是遭到沈天元强暴。王红丽是为了替妹妹顶罪,才承认是自己杀了沈天元。
    王红丽於当晚10点20左右搭上货车到家──这已经在货车司机那里得到证实──她回家发现王红霞杀了沈天元,也看到了沈天元赤裸的尸体。了解到妹妹被丈夫强奸的实情,出於对丈夫长期的愤怒、对生活的绝望及对妹妹的愧疚,她决定替妹妹顶罪!所以她在左眉上画了红痣,去小卖店买东西,目的是制造妹妹不在场的人证。至於卫生巾这个东西──有什麽是一个女孩子半夜也要敲开店门购买的急需品呢?大概她当时只想到这一样吧。”
    周队睁开了眼睛。
    “在走访王红蓉家时,我仔细察看了王红霞的卧室,在梳妆台上发现了一小瓶香水。王红霞有洗澡後在耳後抹香水的习惯,而这一瓶是她前男友送的,她一直使用,大概也是为了表达对前男友的怀念吧。”丹瑶从包里的塑料袋中取出一个精美的香水瓶。“这香味我曾经闻到过──1月10日初见王红霞,我帮她拂开脸上的乱发的时候,还有仔细观察勒死沈天元的绳子的时候,我都闻到过相同的香味!案发当晚,王红霞洗过澡,抹上香水,连头发都来不及吹干,就赶忙出门给她大姐买胃药。当她被沈天元强奸後,意欲用那条棉质的绳子上吊时,她曾把头套进了绳套。人要上吊的话,绳套都是从颈下沿耳後套入,王红霞此时头发还未干,湿发的水份合着汗液,在耳後沾上香水,浸入结构松软的棉纤维,留下了香气,之后这绳子又被王红霞用来勒过尚未断气的沈天元。当马所长第一时间到案发现场时,棉绳还套在沈天元的脖子上。虽然我不太懂鉴证,但是现在进一步化验那条棉绳上的残留物,说不定还能验出香水的成分来……”
   “什么香水?香气可以持续七、八个小时?可能吗?”小胡不置可否的问了一句。
   “我有依据。”丹瑶扬扬手中的粉红色笔记本,“根据溶解在酒精里的香料的浓度,香水可以大概分为4类,其香味的持久性都不一样:香精的香料浓度最高,持续时间可长达6到8小时,而余香要持续十几小时。淡香精持续时间5小时左右。香水的持续时间是3到4个小时。古龙水的持续时间只有一两个小时。后三种的余香持续时间依次减少。至于第一种,香精,有一些香味残留的时间可达数日之久呢!”
   陈立明有兴趣的问:“你咋知道这麽多的?”
    丹瑶略显得意的回答:“我上网查了不少资料,我还把王红霞用的那一瓶拿去找香水销售商核查过,正是香精,而且还挺高级的!一滴就能持续很久,所以一小瓶也能用很长时间,虽然价格贵,但是算起来还挺划得来的,我都在想要不要以后也买来试试……呃……”感觉到周队似笑非笑的目光,丹瑶才发现自己得意过头,话题扯偏了。
    周队坐直了身子。
   “我又仔细看了王红丽的指纹检验报告,发现中指、无名指的指纹边缘过份清晰,指纹形状也过于完整。沈天元的尸检报告证明他曾遭大力连续击打,颅骨被敲致粉碎,由此可见凶手的击打力度很大。凶手应该是双手紧握榔头木柄,那么留下的中指、无名指指纹就该呈压扁形状。而且在数次大力击打过程中,凶手握榔头的手不可能丝毫不移位,留下的指纹应该边缘有重叠或模糊。由此推断,我认为:杀死沈天元的凶手不是我们所采到的指纹的主人,也就是说,不是王红丽!”
   “我在重新勘查凶杀现场时,从沈天元的冬靴里发现一条旧毛巾,上面有擦拭状的血渍,我己把毛巾送去做痕迹检验,不知道为什么报告还没下来。但既然有擦拭痕迹,照我推断,如果没带手套,毛巾上一定会留下擦拭者的指纹!”
   
   “毛巾是圈织织物,指纹无法提取哟!”小胡的眼睛中露出讥讽的神色。

   “我仔细看过,毛巾两端各有半寸宽的平纹织法。如果用真空镀膜法,利用真空槽内的高压电生成细微金属蒸气,附著于指纹纹路上,在纺织品上照样可以提取到清晰的指纹!”丹瑶虽语气轻松,但紧盯小胡的目光中也露出刺骨的讥俏。小胡受不住她这眼神,尴尬的低下头又转起了钢笔……
    周队看着丹瑶,眼睛里閃过一抹赞许。
   “我还找到一样有可能很关键的证物——这是从沈天元家猪油罐里找到的王红霞写给沈天元的保证书。”丹瑶拿出用物证袋装着的字条。
     周队又从烟盒里叼出一支香烟。
    “保证书是这么写的:‘立保证书人王红霞,我保证这一辈子不谈男朋友,不结婚,一心一意跟二姐夫沈天元好,滿足沈哥的一切要求。从今以后不再离家出走,也绝不把与沈哥的关系透露给外人。如果违反了,任凭沈哥处置我们王家。’ 落款的日期是一年多以前。
     从这份保证书的内容来看,这是王红霞写给沈天元的!肯定是由沈天元藏匿在猪油罐里,用以胁迫王红霞长期屈从他的奸淫!字条上个别字句还有水泅的痕迹。我可以推断:这份保证书是王红霞在沈天元的胁迫下写的,那水泅应该是王红霞的泪水滴落在纸上形成的。从这份保证书的落款日期来看,沈天元肯定早己奸污过王红霞!
    我这里还有一份证词,来自王红霞最后一个男朋友李福田。此人是驻扎在本市的一名武警,原籍甘肃农村,即将退伍。据李福田说,他与王红霞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刚听介绍人说起王红霞、看到王红霞的照片时,他认为这简直是天方夜谈!一个这么斯文漂亮的女孩子怎么可能跟他这个大老粗凑到一起?他小心翼翼地与王红霞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发觉,这女孩勤快、温柔又体贴,待人又真诚,他也抛开顾虑,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在相处的过程中,他感觉到王红霞似乎急于远离本市。半个月前,一个粗壮的男人找到李福田,说他是王红霞的二姐夫,姓沈。他警告李福田不许再与王红霞来往,否则要让李福田死的很难看,临走时还把一把锋利的菜刀拍在李福田面前。李福田曾给王红霞打过电话,电话中王红霞只是哭。胆小的李福田也没敢多问,之后再也没跟王红霞联系过。直到我们昨天找到他,他才知道王红霞出事了。”丹瑶合上案卷,轻轻叹了一口气。
   “沈天元这王八蛋!”小甘低声骂了一句,又接着说:“我把沈天元生前的近照给李福田看了,李福田证实威胁他的就是照片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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