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和她男朋友谈了两年恋爱了,现在到了该谈婚论嫁的时候了,他们都是在成都上班。我姐现在一个月收入6千,没有公积金,有保险,基本没有什么福利。她男朋友是成都成华区的公务员,收入还是比我姐高不少,而且福利很好。我姐家是江油这边农村的,父母只有极低的收入,也没有保险。男方家虽然也是外地的(不是成都本地的),但是条件还是挺不错的,收入还是比较可观。 男方父母早在儿子读高中的时候就给儿子在成都火车南站那边全款买了房子。现在他们打算要结婚了,我姐提出了要求。男方的房产证上必须有我姐的名字(男方的那套房子目前市场价是305万),并且必须给彩礼30万。在我看来这不过分吧,305万的房子加个我姐的名字怎么了(我姐专门咨询过律师的,婚前房产加了名字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无效的),再加30万彩礼不是应该的吗?男的的钱本来今后都是女的。 结果那男的打死都不干,还反咬一口说我忍你也很久了,有些话我一直没说,但不代表我心中没数,首先你提的条件我一个都不接受,另外今后还想让我赡养你爸妈,还想低我的生活质量,你做梦。分手吧,老子不跟你结了。结果那男的把我姐甩了,而且非常绝情,我姐想挽回都没有用。这男的是不是典型的渣男,真的太过分了,可怜我姐碰上了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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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连不通 婚前私有财产,低俗的彩礼。都什么年代了。压根就不是为了结婚而结婚。这样的话,支持男方另外找个女的结婚。
发表于 2020-4-23 01:39
夏劲锋 大家应该好好教育教育这个小鬼呢!真是鬼精啊!你不怕你表姐骂你多事吗???
发表于 2020-4-21 16:01
夏劲锋 给你点赞!点评有道理!
发表于 2020-4-21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