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罗威纳犬咬伤两岁小女孩后,网上关于狗的帖子、评论多了起来。 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就恶语相加、凭空捏造、传谣的比比皆是。 一律捕杀、凌迟处死等词汇也登上了评论区。爱狗狂已无法作为对爱狗人的称呼,还整出个狗奴这一新词。听说过房奴,很多车贷压身,也没有听说过车奴那奴的。没有爱心,虐狗狂,两岁小女孩先用石头把狗脚砸出血了,小小年纪如此恶毒,长大必是转世恶魔,这些文字在帖子和评论区也时常出现。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很多对我们人类来说是有功的,这个无论是爱狗,还是厌狗的,都无可争辩。 导盲犬、搜救犬、军犬警犬、防爆犬等等。你能说它们没功吗? 不养狗不爱狗这很中立,不影响不妨碍,也就相安无事。至少不厌。就是厌狗,狗不招惹,也不会咋个的。 这虐狗的家伙们就过份了,一种严重的病态。不说是让爱狗的愤怒,就是让厌狗的都接受不了,看到虐狗虐猫的视频,虐狗的家伙在狗、猫的惨痛哀嚎声中还嬉皮笑脸,得意忘形,谁能说他不是人性扭曲,一种病态。 养狗爱狗,个人爱好,无可厚非,但得有度,恰到好处,适可而止。这些词来得肯定有它的道理的,爱狗狂也就差不多了,整到狗奴这一级别也是病态开始。 甚至爱得人仗狗势,颠倒是非,因狗的问题跟别人争执就来些你还没我的狗值钱。 既然爱狗,在公共区域就应对狗的行为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遵守养狗遛狗的法律法规。在自己的私有空间,谁能说啥? 任何法律法规都是权衡利弊后才发布实施,既然实施了,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长江十年禁渔,爱整鱼的、钓鱼的很不方便,也感到很约束。但对于我们长江生态的改善来说,这些都渺小得不值一提。 养狗遛狗的法律法规对于爱狗的来说,同样很不方便,甚至有时候感到太约束,但对于人的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相比人的损伤,狗咋的了都应该渺小许多。 我不养狗,但也绝不厌狗。盼望大家不要互相攻击,换位体谅,和谐共处。沐浴时代春风,共度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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