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先生,你好: 收到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关于小溪村三组部分土地被九院单位占用并赔偿问题。土地赔偿费用分配方案由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通过,每户分配16500元,不存在个别户没有分配的问题。 2、关于2022年五月政府建农村路问题。因九院项目施工要求封闭式管理,占用原通往本组村民王树文、文在富、文明地、何世芳入户道路,需要新建入户道路,资金由九院项目方出资。而所规划新建入户道路从何世芳家为起点,途经王仕金、王仕全家,至文如泽家接通组道路,资金由九院项目方出资,在协商过程中你哥王仕金坚决不同意,因此道路没有实施成功。后来你个人出资给肖安秀商定修建入户道路事宜,属于你的个人行为,村委会并不知情。 3、集体土地款60万的问题。根据村组财务规定,村民小组集体资金可以用于公益事业,不能用于村民分配,因此集体土地款60万元仍存于村民小组集体账户,并未进行分配。 4、文XX打人问题。打人事件发生时,你已报警处理,你在小溪坝卫生院检查治疗后花费几十元,经小溪坝镇派出所民警、村委会组织你与文如泽、文小青进行调解,调解中你个人要求文如泽支付医药费2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完成支付。 感谢你对小溪坝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问题,欢迎致电小溪坝镇人民政府电话3751590,或到小溪坝镇人民政府咨询反映,谢谢。 江油市小溪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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