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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5 14:56: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1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时代之光小区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之间区域,小区建筑红线延伸5米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其他部分属于市政配套设施。社会投资的市政配套设施需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由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开展移交接管工作,项目移交之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关于时代之光小区外临时停车场问题,市住建局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进一步研究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江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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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5 15:29: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12#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收悉。目前我大队已将区域(时代之光商业街)作为日常道路秩序整治的重点,前期已对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予以口头警告,引导驾驶员规范停车。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利用管控间隙将车辆违停,影响行人及其他车辆通行。后续我大队将增加警力强化对该处的管控力度,同时加强对周边商家进行宣传,在此也呼吁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文明行车、规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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