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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3: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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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在火车站附小花园里,在离我书房和卧室正外面只有2.5米左右的唯一通风采光的的对面公共平台上,违法者在外墙上窗改门,安装水管水池,加高装修平台,种植各种花草树木一直延续至今,几乎每天天还没有大亮就骚扰我们到晚上(有详细的证据),有时把娃娃从梦中惊醒,哇哇大哭不止,致使我和娃娃都患上焦虑症,无法继续居住,迫使我们离家出走。2017年法院判决先拆除水管,但2年后又重新非法安装原来水管洗碗槽和种植各种花草树木;2025年5月,三合镇政府和社区相关领导干部一起签字盖章要求他窗改门恢复原状,但到现在仍然没有整改,没有执行法院和政府的相关整改条款,欺下骗上。怎么办?只有第二次法院起诉打官司了,没办法。去年已详细列举违法图片和文字说明情况,可能部分论坛人士看过。执法大队李队长说“在外墙违法窗改门、安装水管、加高装修公共平台和种植花草树木等,不影响我室内正常生活,也不属于我们管”?凡事违建,本应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可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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