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收起回复
weilinwa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 ;“不得降低现有生活水平”是条例第二条“公平补偿”原则的核心精神,虽未直接写原文,但官方解读与实践均以此为依据 。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类似房地产”即同区域、同年限、同类型的二手房市场价,是补偿底线。
第二条: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应给予公平补偿 。
公平补偿需保证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 。
本规定仅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城市房屋)
前天 19:17
来自四川
回复
weilinwa :
国务院颁布的政令可以完全忽视?
前天 19:18
来自四川
回复
huiy :
08年拆迁房屋,土地,补偿后我还给太平镇政府拿钱什么世道
3 小时前
来自四川
回复
| ||
| ||
| ||
| ||
| ||
| ||
收起回复
weilinwa :
总面积270多个平方+板房+院子+围墙+路才50多,讽刺波
前天 12:36
来自四川
回复
coll :
你还有户头钱起来来应该八十多万
前天 13:09
来自四川
回复
2753006423 :
房子赔50多可以了呀,意思是房子赔要赔六七十,还有人头费,前两年人头费应该是十二三万一个人,现在是房票了,现在赔房票嘛也够你买房了嘛,还有其他七七八八的费用,如果有地,还要买社保,可以了嘛,都2026年了靠拆迁一夜暴富不现实了
前天 18:07
来自四川
回复
|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版权所有:江油市图图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蜀ICP备19040267号-2
川公网安备 51078102110006号
经营性ICP:川B2-2020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