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与该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施工过程中进度和质量导致后面很多矛盾分歧,因交期和质量方面分歧很大,一直未达成一致,现在对方起诉了我。咨询了律所,对方对我造成了损失,同时也可能存在偷税漏税拒开发票的可能,所以,我也在准备材料反诉。大致情况如下。
1、合同中明确尾款需验收合格后支付。因存在分歧,严重超期、拒不处理质量问题,我没有签字验收,对方也没有开具对应发票,所以我没有支付尾款。
2、工期严重超期(前后一年有余)、施工质量差(有相关证据),质量和交期都有分歧,因此在尾款支付金额和赔付金额上并未达成一致。
3、对方收款全都是私人微信,也曾表示开公司这么久并未开过装修发票,有理由怀疑偷漏税,可能向税务提起诉讼。
4、工期延期、拒不处理问题,造成我一年半没办法入住,被迫在外租房,多花费房租约一万。
5、岁末年初期间,在我新房各种吵闹,严重影响心情。
结合各方因素,我会反诉要求他支付我: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延期费+自己买材料、处理问题的花费+租房房租费。
明明就是对方没有按时、按质量履行合同,我没办法及时入住,自费处理了很多问题才入住,对方却说我入住即代表默认验收合格。我也想沉默,但是作为消费者,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我能再沉默,也希望大家装修时注意分辨装修公司的套路,不然劳心费力,影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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