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岁甲辰,时维七月,序属三伏,然有一事,令人愤懑填膺。江油金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之实际控者吴某文,行止乖张,所为不义,实乃世风之玷,道德之羞。 闻吴某文今日致电于人,令其删江油论坛之帖,方给发薪。此等行径,何异于强取豪夺,以权压人?夫劳工之薪资,乃血汗所换,应依约而付,岂容此等要挟之举!其心之黑,其念之恶,令人发指。 古之仁人,皆重诚信,以义为先。今吴某身为一方之业主,不思正途经营,不恤员工之苦,反以卑劣手段,妄图掩其过恶。殊不知,天理昭昭,岂容其肆意妄为。论坛之帖,或为真言,或为实述,本应虚心受之,反思改过,以图后善。然其不悟,竟欲以权术压之,妄图消弭众口,此乃愚不可及之行也。 夫为商者,当以信为本,以善为念。若只图私利,不顾道义,终难长久。吴某文此举,不仅伤员工之心,亦损公司之名。其行若传,谁复愿为其效力?谁复敢与之为伍?众皆远之避之,其业必衰,其名必臭。 且观今日之世,律法严明,正义长存。岂容此等恶徒逍遥法外,肆意横行?当有司察之,明其罪过,以正纲纪。使天下知善恶有报,奸邪不容。 吾等生于明时,当崇正义,斥邪恶。吴某文之事,当为警鉴。愿世人皆能守正道,行正事,不为私利而忘义,不为权势而昧心。如此,则世风清,人心正,家国兴矣。 吁嗟!吴某文之恶行,人神共愤。望其能早日悔改,还员工以公道,还社会以清明。若其执迷不悟,必遭天谴,为众人所唾弃,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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