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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养过一条狗,狗的品种不重要,大概是中华田园犬的一支,之所以说品种不重要,是因为这狗不是我买来的,是捡回来的,属于外来“狗”口,黑户。
初次见它是在乡下的一个树林旁边,当时它正为了一口吃食和其他几条同类争斗,1VS3,虽然那几条狗的个头比它高出一截,但它拼比起来丝毫不落下风,闪转腾挪之余,偶尔还能找个间隙偷袭一口,可能在肚子饿的时候,战斗力总能几何倍数的增长吧。然而,毕竟好汉难敌狗多,时间一长,终被KO出局,即便如此,它仍然不死心的盯着战斗现场,喉咙里赫赫发声,仿佛准备着再次返场。不就是为口吃的吗!我叹息着,带着一分怜悯,几分欣赏,把它抱上了车。
从此它开始了另一种生活,为此,我买来了专业狗粮,还用厚实的棉絮给它铺就了一个温暖的窝,当我满心以为为它开创了一条光明前途时,没想到换来的却是一个截然不同的结果。 它的倔犟像是一把双刃剑,对不认可的东西绝不接受,我行我素才是它深刻入骨的基因,每次入睡都会把被窝翻拱的七零八落,再把自己的身体摔入那一堆缭乱之中;想方便的时候,不管是客厅桌腿,还是厨房墙角,都是它随意支腿发泄的场所; 每次给它洗澡,它就像临近过年的猪,抓不稳,按不住,又扳又跳搞得卫生间像个修罗场; 更过分的是每次带它下楼遛弯,它都会溜到小区其他穿裙子的小狗屁股后不停的闻嗅,当我使劲牵着狗绳带它离开时,它哀怨的眼神就像是一个欲望得不到满足的嫖客。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我和它就到了两看相厌的地步。 我决定还是把它送回它原来的地方,临别前,我在它的脖子上栓了条紫色的狗带。
缘分就是这样奇妙,几个月后,我再次看见了它,其实应该是我和它都觉得陌生,我只是从狗带辩识出了它。几个月不见,它个头长大了不少,毛色肮脏杂乱,夹杂着数不清的秸秆草籽,满脸伤痕,一条腿似乎也伸不直,但这丝毫不影响它在荒地里轻快的奔跑,惬意的吐露出粉色的舌头,眼睛里绽放出的光是我和它相处一个月里从来没有见过的。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对它的生活设计是多么的荒缪,一厢情愿的想用自己的观念改变它的生活模式,结果搞得大家都不开心。看着它愉悦的泥沼里践踏,在河沟里翻滚,我不禁黯然长叹,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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