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镇政府领导:
您好! 针对近期土地征用纠纷协调中的相关说法,我们沉水村村民特此作出郑重反驳,并非刻意“闹事”,而是基于事实与法律,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始终认可1985年10月底三方协议划定的“柿子树至立人石界”,这是我们协商的基础和前提。正因为我们尊重历史协议、尊重既定界线,才会对如今征地面积的巨大出入提出质疑——1985年征用的1064亩总亩数清晰,1:2000的图纸也没有变更,那么超出协议范围的几百亩土地从何而来?我们要求厘清面积、明确界址,是合情合理的诉求,绝非无端寻衅滋事。如果连面积和界线都模糊不清,谈何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又谈何保障村民的生存之本? 其次,政府口口声声强调“公开透明”,但实际行动却与之相悖。我们多次要求查看1985年之后的征地协议,尤其是那份将85亩山林以1万元私下卖给双马的协议,至今未能如愿。要知道,2003年的征地补偿标准早已今非昔比,当时同等规模的土地征用补偿动辄上百万,连带几十亩耕地更是价值数百万元,如此悬殊的价格、如此不透明的交易,怎能让村民信服?所谓的“公开透明”,不应是一句空话,而应体现在实实在在的文件公示上,把协议晒出来,把账目亮出来,让网友评理,让群众监督。 再者,政府以“口头答复即可”“卫星图就是依据”“没时间出书面通知”等理由拒绝出具正式文件,这严重违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地必须履行公告、听证、签订书面协议等程序,卫星图仅能作为参考,绝不能替代实地勘测和双方确认的书面界址文件。没有书面文件,日后土地权属再发争议,村民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另外,2025年3月3日政府组织村干部作出的口头承诺,至今没有一条得到落实,这已经让村民深感失望。而通知说1月12日到村里处理事宜,却未提前告知具体安排,届时只让几位一问三不知的老人到场,事后又向市里报告“已积极解决问题”,这种敷衍塞责的做法,实在难以让村民接受。 我们始终相信政府是为民做主的,也始终愿意通过理性沟通解决问题。但理性沟通的前提,是政府拿出诚意,履行法定程序,公开相关文件,实地勘测界址,而不是用“寻衅滋事”的帽子压制诉求,用口头答复敷衍群众。 恳请领导正视问题,拿出切实举措,还村民一个公道! 沉水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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