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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6年1月起,江油市参保人异地(绵阳市外)就医住院按照“先备案,后结算”原则,参保人在住院结算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即开通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服务。  
    注意:若不备案,异地就医住院将无法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只要在出院结算前补备案,即享受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服务。出院时未异地直接结算成功的,由个人先行垫付,持报销所需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普通门诊、“两病”门诊、门诊慢特病、特药购药(省内)、药店购药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异地就医报销待遇是怎样的?
    答: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规定,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规定。
    【住院待遇】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包含职工、居民)住院报销待遇与市内就医一致,不降报销比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含转诊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职工和城乡居民临时外出就医已备案人员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在绵阳市待遇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临时外出就医未备案人员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在绵阳市待遇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门诊待遇】
    异地普通门诊、“两病”门诊、门诊慢特病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特药待遇】
    省内异地特药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执行全省统一目录和参保地政策,报销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跨省异地特药直接结算按乙类药品目录结算。
    【药店待遇】
    异地药店购药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三、如何变更异地就医备案地?
    答:分长期异地和临时异地两种情况。
    (一)长期异地备案: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即备案后一直有效,也无需再申报。原则上办理备案半年后,才能申请变更备案地,但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可凭相关资料实时申请变更。
    (二)临时异地备案: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即自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多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半年后再次外出就医需要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也可凭相关资料变更备案地。
    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报错或结算失败,怎么办?
    (一)请医院工作人员对“报错提示窗口”进行拍照;
    (二)联系江油市医保中心(0816-3258190),传送报错图片排查原因;
    (三)静待排查结果,选择您方便的方式报销医疗费用。
如果问题处理得快,您可以在排除问题后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如果问题处理的时间比较久,您可以选择手工报销,或者等待问题排除后在医院直接结算。
    (四)申请手工报销的途径:向江油市医保中心、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提交费用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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