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所畏惧 (新手上路) 发表于:2026-5-28 02:06:55|查看:18690|回复:11 [复制链接]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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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号下午两点到三点之间,在江油三桥这边城南美食街,我放置于摊位上的一块黑色电瓶被你拿走(可以算你是不小心捡走的)。
我现在告诉你,这块电瓶你拿走是无法使用的,所以你是白拿,下午我已经报警,经过太平镇派出所的民警同志仔细调取沿途监控,现在已经基本确定你是26号中午从三桥这边拿走不属于你的东西,在当天下午三点半左右将该电瓶带回了你的家中藏匿,地址在江油市五建司。
由于当天时间太晚我不想耽误民警同志时间,所以现在给你一晚上时间考虑,27号上午十点之前,如果不主动归还的话,我会连同警察叔叔上门取回,到时候性质就不是不小心捡走了。
我希望你看见之后仔细考虑一下,再告诉你一次,你拿着它没有任何用处,卖也卖不出去,同时你自己也无法使用只是一坨废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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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28 02:06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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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正已经尽力在救它了,活不活就靠它自己
几百块钱工资都发不出来的公司,还有什么值
开车上路,安全第一
这个才叫西红柿嘛,你们那些好多都只能叫番
唉,网上看的东西感觉很远,其实离我们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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